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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艺人补税罚单 林志玲吴宗宪周杰伦上榜

来源:新闻晨报     日期:2008-02-17 14:50   浏览:135

台湾地区税务部门16日开出艺人补税罚单,林志玲、吴宗宪、周杰伦、胡瓜、费玉清及大小S等赫然在目。其中,吴宗宪已经是第二次“榜上有名”。

  据《新闻晨报》报道,林志玲在1992年及1993年期间漏报的税款连同罚款、补税金额高达千万新台币。但林志玲的妈妈吴慈美则力撑女儿不会漏税:“她每年都要交纳很多款项的税额,有漏税除非是不小心漏掉哪一条,没有开那个所得的证明。”林志玲的经纪人江仪容16日晚告诉记者:“我们目前没有接到台湾地区税务部门的任何通知,这件事情我也不太清楚,但是可以肯定的是,林志玲每年都会按照税务规定,交纳相应的税款。漏税是不可能的。”她强调,如果接到税务部门的通知,会在调查清楚后,补缴税款和罚款。

  综艺天王吴宗宪“梅开二度”,在罚单上再次上榜。2001年,吴宗宪旗下的“颉客隆”电影公司因虚增成本费用,被要求补税及缴纳罚款共226万元新台币(约56万人民币);2004年,吴宗宪旗下杰克传播公司又被税务部门告知需补税及缴纳罚款340万新台币。杰克传播虽然将税务部门告上法院,但法院16日宣判吴宗宪败诉,吴宗宪虽然无奈,但也只能乖乖补税。据初步统计,吴宗宪去年因逃、漏税被罚新台币1080万,过去陆续被追讨的税金初估,可能超过3100万新台币。吴宗宪去年在娱乐圈收入估计超过1亿元新台币,所谓树大招风,新年伊始,吴宗宪又被税务部门盯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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